为了立功减轻罪责,吴某某与张某某等人竟自导自演一出“戏码”,结果适得其反。近日,由仙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妨害作证罪、张某某等人帮助他人伪造证据罪一审判决生效。
2023年11月初,吴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减轻自己的罪责,他想到了提供立功线索这一办法。苦于手头没有线索,于是他找到了“中间人”张某某,并通过张某某认识了陈某某。三个“大聪明”一拍即合,商量出了一个“精彩”的计划:由吴某某出资,陈某某安排人员非法捕鱼,然后再由吴某某去举报。说干就干,没过几日吴某某就通过微信转账给了陈某某1万元,二人精心选定了捕捞地点。陈某某也立即按计划找来王某某、徐某某和武某某三人帮忙实施计划,并支付了5000元报酬。
然而,王某某三人心生恐惧,不敢亲自“出马”,遂又将该任务转交给了朱某某,朱某某安排了潘某某去河道里假装用电瓶捕鱼。可潘某某根本不会用电瓶捕鱼,王某某等人只好从陈某某经营的饭店里拿了几条鱼,让潘某某作为“渔获物”来应付。
几番周折,潘某某终于成功在约定地点“捕”上了鱼。随后,吴某某报了警。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获了潘某某,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
潘某某虽然知道自己是被利用来帮忙作假的,但还是按照计划向公安机关作了虚假供述,谎称自己在河道里非法捕鱼。眼看计划成功在即,谁曾想,在潘某某涉嫌非法捕捞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被人举报。检察机关进一步审查后发现潘某某并未实施非法捕捞行为,于是将犯罪线索移送给了公安机关,后经立案侦查,以上“剧情”浮出水面。
仙居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吴某某为了假立功而用金钱收买他人作伪证,构成妨害作证罪;张某某等人帮助他人伪造证据,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上述人员均已被法院判处刑罚。
来源:仙居县检察院
编辑:张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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