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精神,经襄垣县人民政府批准,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202127-3、202206-2、202410-1号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1)“标准地”宗地概况
(2)其他宗地概况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16时(以竞买保证金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2日16时前,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到襄垣县自然资源局203房间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6时(以到达指定账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25年7月2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时间2025年7月23日10时至2025年8月5日15时(节假日除外)。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在截止时间前可多次报价。
六、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土地成交后,受让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襄垣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成交价款必须全部交清。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3.成交价款总额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缴纳的开垦费及相关税费。
4.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现状土地条件。
5.土地出让前设有底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22日到襄垣县自然资源局203房间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不休息)。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号
联系地址:襄垣县自然资源局
(开元东街49号)
联 系 人:刘莉霞 高嫄
联系电话:0355-7223736
保证金账号:
1.收款人:襄垣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垣支行
账号:2007400000002431
2.收款人: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垣县支行
账号:914004010004690004
3.收款人: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山西襄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84103010300000128460
襄垣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日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