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嵩明县局交管大队
牛栏江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嵩黄线积德村路段
发生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得知
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无人员受伤
但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马某
身上散发出浓烈酒气
引起民警注意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数值显示为59毫克/100毫升
确认其达到饮酒后驾车标准
事情开始离谱起来......
经进一步调查
马某除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不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摩托车还不戴安全头盔
并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叠加
导致马某驾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幸而没有酿成重大后果
事故发生后
民警依法对马某采取强制措施
但马某称
其所驾三轮摩托车上
装着需送回家喂牛的菜
民警了解情况后
随即安排人将菜卸到马某家后
再依法扣留该车
出警前
民警本以为只是一起
普普通通的交通事故处理
结果不但要执法
还得负责送菜并“卸货”
这一波操作
“三无”酒驾车主马某
也是把民警“干醉了”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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